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一、出租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
二、招租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4年 2月22日至2024年2月 25日18:00时截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报名未截止日前均可索取资料,竞价保证金在报名截止之日到账有效。
(二)报名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500元至出租单位。
(三)凡有意竞租方(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事)业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万州区太白路3号外贸大厦16楼)办公室报名。
(四)公开招租时间,2024年2月25日上午10:00
由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与意向竞租方就价格进行洽谈。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竞租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竞价竞租。采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招租基本情况
万州区太白街道国本路3号-1号原办公楼租给竞租方使用。
五、标的展示:万州区太白街道国本路3号-1号原办公楼,有意竞租者直接到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六、支付方式: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 付清成交价款到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三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出租要求
(一)意向竞租方进入交易会场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出租公告》全部竞租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租标的存在的全部瑕疵风险和中标条件。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对以上竞租条款内容及竞租标的提出任何争议,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竞价出租后标的物存在瑕疵的任何责任。
(二)意向竞租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租行为,一经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租活动结束后中标人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须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须五个工作日内到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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