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派往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助审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司受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助审员1名,从事行政复议办公平台案件录入、卷宗整理等事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含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情形);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熟悉公文的写作,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有C2及以上驾驶资格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非访、集访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万州区第三人力资源市场(北山大道170号,钟鼓楼大市场三楼),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8822777。
3.报名资料:(1)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助审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1份;(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3张一寸红底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有专业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属于相应专业分类),才能报名。
5.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持有笔试准考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成绩在笔试考场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选用人员人数低于1:2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考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其缺额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受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按上述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该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万州区司法局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工资+餐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六、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人员应按规定出具相应“健康码”。
2.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3.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由万州区司法局、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由万州区司法局、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58569820
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58822777。
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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